本文件依照GB/T 1.1 -2020《规范化作业导则 第1部分:规范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矩》的规则 起草。
本文件替代GB/T 17867 1999《轿车手操作件、指示器及信号设备的方位》,与GB/T 17867 1999比较,除结构调整和修正性改动外,首要技能改变如下:
a)更改了规范的合适运用的规模,增加了 M2类、M:,类、N类车辆有关要求(见第1章,1999年版的第1章);
h)增加了前照灯、前照灯火正告、转向信号指示灯的安置方位要求(见4.4);
j)更改了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安置要求(见4.7,1999年版的4.5);
k)增加了缓速器手操作件(见4.8)、换挡操作件(换挡拨片在外)(见4.9)的安置方位要求;
1)删除了风窗玻璃洗涤器和刮水器操作件括号中手操作的注释.并更改了其安置要求(见 4.10,1999 年版的 4.6);
m)增加了 M2类、M3类和N类车关于焚烧开关操作件安置要求(见4.11);
n)增加了 M2类、M.,类和N类车关于风险正告操作件安置要求(见4.12);
o)增加了昂首显现操作件、全景印象监测操作件、倒车辅佐操作件、全速自适应巡航操作件安置 要求(见 4.13-4.16);
P)更改了操作灯火总开关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见4.17a),1999年版的表门;
s)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操作杆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见4.17d),1999年版的表口;
t)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操作杆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洗涤器操作 杆时的优选形式[见4.17e),1999年版的表1];
v)将“车速里程表”更改为“车速表”,并更改了其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1,1999年版的6.1);
w)删除了燃油液面高度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2);
x)增加了燃油油量、动力电池的电量、空气制动储气罐压力指示器显现为临界情况时的显现可见性 要求(见6.2,1999年版的6.3);
y)增加了信号设备显现为报警/毛病/失效情况时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3);
z)删除了蓄电池充电情况、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外表盘或转向柱上)指示器显现可见性的要 求(见1999年版的6.4);
aa)增加了动力蓄电池温度、发动机冷却液温度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增加了 M2类、M3类 和N类车对相应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4);
ab)删除了制动器、机油压力等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5);
ac)增加了动力电池的电量、装载倾卸等信号设备的显现可见性要求,增加了 M2类、M3类和N类 车对相应信号设备显现可见性的要求(见6.5);
ad)删除了总信号设备与专用信号设备一起点亮时的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6)。
本文件修正选用ISO 4040:2009《路途车辆 轿车手操作件、指示器及信号设备的方位》。
本文件与ISO 4040:2009比较,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两个文件之间的结构编号改变对照一览表 见附录A。
本文件与ISO 4040:2009比较,存在较多技能差异,在所触及的条款的外侧页空白方位用笔直单线 (I)进行了标明。这些技能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见附录B。
-将区域1、区域2、区域3在图中的标示修正为编号,并在“标引序号阐明中予以阐明(见图3);
——在术语“可见性的界说中,将对ISO规范的引证更改为对附录C的引证(见3.9);
—将“前照灯火束切换(远光灯、远光灯到近光灯、近光灯)”更改为“前照灯(远光灯,远光灯与近 光灯的切换.近光灯)”,将“转向信号”更改为“转向信号指示灯”(见4.4);
—将“音响正告(喇叭)”更改为“音响(如鸣笛喇叭)”,将“辅佐音响正告”更改为“辅佐音响(如低 速提示音)”(见4.6);
——将“旋转(如钥匙)焚烧开关操作件”更改为“焚烧开关操作件”(见4.11);
-将“近似绕操作件轴线旋转”更改为“近似绕方向盘轴线旋转”,将“方向指示(转向信号)”更改 为“转向信号指示灯,将“光正告(瞬时远光正告)”更改为“瞬时远光正告”(见4.17);
-增加了“方向盘轴线”的图示标示,将“近似绕操作件轴线旋转”更改为“近似绕方向盘轴线);
—将“燃油液面高度”更改为“燃油油量,把发动机油压”更改为“机油压力”,将“驻车制动器”更 改为“驻车制动”,将“远光信号”更改为“前照远光信号灯”,将“转向信号指示灯”更改为“转向 信号灯”,将“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外表盘或转向柱上)”更改为“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仪 表盘上)”(见6.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或许触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组织不承当辨认专利的职责。
本文件起草单位:我国轿车技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轿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轿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有限公司、泛亚轿车技能中心有限公司、安徽江淮轿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本文件首要起草人:鞠伟男、曹丽娟、赵梦洋、曹勇、孙枝鹏、刘丽萍、张子良、华波、董长青、王甫瑞、 马宏霞、虞春杰、邵学彬、夏卫群、孙锁柱、童荣辉。
本文件规则了轿车操作件安置方位要求、操作杆操作形式要求、多功用操作件功用组合要求、指示 器及信号设备的显.示可见性要求。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经过文中的规范性引证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间.注日期的引证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别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包含一切的修正单)适用于 本文件。
与机动车的纵轴平行,穿过方向盘轴线,并处于距驾驶员座椅规划R点两边各50 mm区域内的铅 垂平面。
在外表或其他部件有用容量规模内,用以表征轿车及其部件作业情况的物理特征起伏(如特征值或 数字显现等)的区域。
由车辆制造商设定且车轮处于向前直线方位的规划情况下,与方向盘轮圈上外表相切的平面。
-沿方向盘轮圈外边际向外延伸10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沿方向盘轮圈内边际向内延伸13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过方向盘轴线的两个平面,且两平面与方向盘平面的交线
一沿方向盘轮圈外边际向外延伸10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沿方向盘轮圈内边际向内延伸13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当变速器处于最高挡或行进方位(主动变速器),且方向盘在直线行进方位(或处于制造商要求位 置)时,指示器或信号设备处于驾驶员仅用单眼、不用一起用双眼,从第95百分位眼椭圆的一切方位所 能看见的规模内。
注:该设备能以固定或活动方法安装在转向柱或外表板上,其操作区域设置在驾驶员手操控区域内。
4.2 机械操作件安置方位应满意4.3-4.16的要求.虚拟操作件安置方位宜具有可见性、便于操作。
4.3 关于M,类车,4.4〜4.16中所列悉数操作件应安置在驾驶员手操控区域内。关于M2类、M:;类和 N类车,4.4〜4.16中所列操作件应安置在驾驶员佩带安全带时的手操控区域内。
4.6 音响(如鸣笛喇叭)操作件的部分操作区域应安置在区域1或区域2。辅佐音响(如低速提示音)操 纵件可安置在其他处或许可将其操作区域延伸至区域1和区域2以外。
4.7 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应安置在基准平面的右侧。假设空间需求,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也可安置在 基准平面的左边。
4.10 风窗玻璃洗涤器和刮水器操作件可安置在基准平面的恣意一侧。假设区域3有两个或多个操作 杆(除变速杆外),风窗玻璃洗涤器或刮水器应由操作件操作区域内最接近方向盘轮圈的操作杆操作。
4.11 焚烧开关操作件应安置在基准平面右侧。关于M2类、M:,类和N类车,焚烧开关操作件可安置 在基准平面左边,以便从车外操作。
4.12 悉数或部分风险正告操作件应安置在基准平面右侧。关于M2类、M:,类和N类车,风险正告操 纵件可安置在基准平面左边,以便能车外操作.
4.17 安置在转向柱或转向柱邻近的操作杆操作各项功用时(见图4),宜契合下列各项规则: a)当操作灯火总开关时.防止经过操作有或许会误触的二级操作面(如防护罩、洼陷外表等)完成; b)当进行前照灯火束切换(远光灯.、远光灯到近光灯、近光灯)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指 向方向盘轴线,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c)当操作音响(如鸣笛喇叭)操作件时,防止近似平行于方向盘平面、近似绕方向盘轴线旋转,避 免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d)当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时,防止近似平行于或指向方向盘轴线(当洗涤器发动时,刮水器可自 动运转),防止经过操作有或许会误触的二级操作面(如防护罩、洼陷外表等)完成(仅限发动/关 闭);
e)当操风格窗玻璃洗涤器时,指向方向盘轴线或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 面完成;
f)当操作转向信号指示灯操作杆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平面,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g)当操作瞬时远光正告操作杆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指向方向盘轴线、近似绕方向盘 轴线旋转.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5—近似绕方向盘轴线——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 —方向指向方向盘轴线(包含操作操作件结尾按钮).
假设灯火总开关选用了 4.17中需求防止的某种操作形式,则答应灯火总开关与上述设备的开关 组合。
6.2 当下列指示器显现为临界情况时,其标识和指示临界情况所需的显现区域在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 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契合可见性要求:
6.3 当下列信号设备显现为报警/毛病/失效情况时.其标识在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 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契合可见性要求:
6.4 关于M,类车,下列指示器的标识,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关于M,类、类和N类 车,下列指示器的标识,答应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符 合可见性要求:
6.5 关于类车,下列信号设备的标识,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关于M2类、M:,类和N类 车,下列信号设备的标识,答应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 契合可见性要求:
6.6当某一项功用的显现方法既有指示器又有信号设备时,仅需求契合6.2、6.3、6.4或6.5其间一项规则即可。
本文件依照GB/T 1.1 -2020《规范化作业导则 第1部分:规范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矩》的规则 起草。
本文件替代GB/T 17867 1999《轿车手操作件、指示器及信号设备的方位》,与GB/T 17867 1999比较,除结构调整和修正性改动外,首要技能改变如下:
a)更改了规范的合适运用的规模,增加了 M2类、M:,类、N类车辆有关要求(见第1章,1999年版的第1章);
h)增加了前照灯、前照灯火正告、转向信号指示灯的安置方位要求(见4.4);
j)更改了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安置要求(见4.7,1999年版的4.5);
k)增加了缓速器手操作件(见4.8)、换挡操作件(换挡拨片在外)(见4.9)的安置方位要求;
1)删除了风窗玻璃洗涤器和刮水器操作件括号中手操作的注释.并更改了其安置要求(见 4.10,1999 年版的 4.6);
m)增加了 M2类、M3类和N类车关于焚烧开关操作件安置要求(见4.11);
n)增加了 M2类、M.,类和N类车关于风险正告操作件安置要求(见4.12);
o)增加了昂首显现操作件、全景印象监测操作件、倒车辅佐操作件、全速自适应巡航操作件安置 要求(见 4.13-4.16);
P)更改了操作灯火总开关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见4.17a),1999年版的表门;
s)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操作杆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见4.17d),1999年版的表口;
t)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操作杆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洗涤器操作 杆时的优选形式[见4.17e),1999年版的表1];
v)将“车速里程表”更改为“车速表”,并更改了其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1,1999年版的6.1);
w)删除了燃油液面高度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2);
x)增加了燃油油量、动力电池的电量、空气制动储气罐压力指示器显现为临界情况时的显现可见性 要求(见6.2,1999年版的6.3);
y)增加了信号设备显现为报警/毛病/失效情况时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3);
z)删除了蓄电池充电情况、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外表盘或转向柱上)指示器显现可见性的要 求(见1999年版的6.4);
aa)增加了动力蓄电池温度、发动机冷却液温度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增加了 M2类、M3类 和N类车对相应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4);
ab)删除了制动器、机油压力等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5);
ac)增加了动力电池的电量、装载倾卸等信号设备的显现可见性要求,增加了 M2类、M3类和N类 车对相应信号设备显现可见性的要求(见6.5);
ad)删除了总信号设备与专用信号设备一起点亮时的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6)。
本文件修正选用ISO 4040:2009《路途车辆 轿车手操作件、指示器及信号设备的方位》。
本文件与ISO 4040:2009比较,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两个文件之间的结构编号改变对照一览表 见附录A。
本文件与ISO 4040:2009比较,存在较多技能差异,在所触及的条款的外侧页空白方位用笔直单线 (I)进行了标明。这些技能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见附录B。
-将区域1、区域2、区域3在图中的标示修正为编号,并在“标引序号阐明中予以阐明(见图3);
——在术语“可见性的界说中,将对ISO规范的引证更改为对附录C的引证(见3.9);
—将“前照灯火束切换(远光灯、远光灯到近光灯、近光灯)”更改为“前照灯(远光灯,远光灯与近 光灯的切换.近光灯)”,将“转向信号”更改为“转向信号指示灯”(见4.4);
—将“音响正告(喇叭)”更改为“音响(如鸣笛喇叭)”,将“辅佐音响正告”更改为“辅佐音响(如低 速提示音)”(见4.6);
——将“旋转(如钥匙)焚烧开关操作件”更改为“焚烧开关操作件”(见4.11);
-将“近似绕操作件轴线旋转”更改为“近似绕方向盘轴线旋转”,将“方向指示(转向信号)”更改 为“转向信号指示灯,将“光正告(瞬时远光正告)”更改为“瞬时远光正告”(见4.17);
-增加了“方向盘轴线”的图示标示,将“近似绕操作件轴线旋转”更改为“近似绕方向盘轴线);
—将“燃油液面高度”更改为“燃油油量,把发动机油压”更改为“机油压力”,将“驻车制动器”更 改为“驻车制动”,将“远光信号”更改为“前照远光信号灯”,将“转向信号指示灯”更改为“转向 信号灯”,将“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外表盘或转向柱上)”更改为“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仪 表盘上)”(见6.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或许触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组织不承当辨认专利的职责。
本文件起草单位:我国轿车技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轿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轿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有限公司、泛亚轿车技能中心有限公司、安徽江淮轿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本文件首要起草人:鞠伟男、曹丽娟、赵梦洋、曹勇、孙枝鹏、刘丽萍、张子良、华波、董长青、王甫瑞、 马宏霞、虞春杰、邵学彬、夏卫群、孙锁柱、童荣辉。
本文件规则了轿车操作件安置方位要求、操作杆操作形式要求、多功用操作件功用组合要求、指示 器及信号设备的显.示可见性要求。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经过文中的规范性引证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间.注日期的引证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别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包含一切的修正单)适用于 本文件。
与机动车的纵轴平行,穿过方向盘轴线,并处于距驾驶员座椅规划R点两边各50 mm区域内的铅 垂平面。
在外表或其他部件有用容量规模内,用以表征轿车及其部件作业情况的物理特征起伏(如特征值或 数字显现等)的区域。
由车辆制造商设定且车轮处于向前直线方位的规划情况下,与方向盘轮圈上外表相切的平面。
-沿方向盘轮圈外边际向外延伸10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沿方向盘轮圈内边际向内延伸13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过方向盘轴线的两个平面,且两平面与方向盘平面的交线
一沿方向盘轮圈外边际向外延伸10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沿方向盘轮圈内边际向内延伸13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当变速器处于最高挡或行进方位(主动变速器),且方向盘在直线行进方位(或处于制造商要求位 置)时,指示器或信号设备处于驾驶员仅用单眼、不用一起用双眼,从第95百分位眼椭圆的一切方位所 能看见的规模内。
注:该设备能以固定或活动方法安装在转向柱或外表板上,其操作区域设置在驾驶员手操控区域内。
4.2 机械操作件安置方位应满意4.3-4.16的要求.虚拟操作件安置方位宜具有可见性、便于操作。
4.3 关于M,类车,4.4〜4.16中所列悉数操作件应安置在驾驶员手操控区域内。关于M2类、M:;类和 N类车,4.4〜4.16中所列操作件应安置在驾驶员佩带安全带时的手操控区域内。
4.6 音响(如鸣笛喇叭)操作件的部分操作区域应安置在区域1或区域2。辅佐音响(如低速提示音)操 纵件可安置在其他处或许可将其操作区域延伸至区域1和区域2以外。
4.7 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应安置在基准平面的右侧。假设空间需求,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也可安置在 基准平面的左边。
4.10 风窗玻璃洗涤器和刮水器操作件可安置在基准平面的恣意一侧。假设区域3有两个或多个操作 杆(除变速杆外),风窗玻璃洗涤器或刮水器应由操作件操作区域内最接近方向盘轮圈的操作杆操作。
4.11 焚烧开关操作件应安置在基准平面右侧。关于M2类、M:,类和N类车,焚烧开关操作件可安置 在基准平面左边,以便从车外操作。
4.12 悉数或部分风险正告操作件应安置在基准平面右侧。关于M2类、M:,类和N类车,风险正告操 纵件可安置在基准平面左边,以便能车外操作.
4.17 安置在转向柱或转向柱邻近的操作杆操作各项功用时(见图4),宜契合下列各项规则: a)当操作灯火总开关时.防止经过操作有或许会误触的二级操作面(如防护罩、洼陷外表等)完成; b)当进行前照灯火束切换(远光灯.、远光灯到近光灯、近光灯)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指 向方向盘轴线,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c)当操作音响(如鸣笛喇叭)操作件时,防止近似平行于方向盘平面、近似绕方向盘轴线旋转,避 免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d)当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时,防止近似平行于或指向方向盘轴线(当洗涤器发动时,刮水器可自 动运转),防止经过操作有或许会误触的二级操作面(如防护罩、洼陷外表等)完成(仅限发动/关 闭);
e)当操风格窗玻璃洗涤器时,指向方向盘轴线或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 面完成;
f)当操作转向信号指示灯操作杆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平面,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g)当操作瞬时远光正告操作杆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指向方向盘轴线、近似绕方向盘 轴线旋转.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5—近似绕方向盘轴线——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 —方向指向方向盘轴线(包含操作操作件结尾按钮).
假设灯火总开关选用了 4.17中需求防止的某种操作形式,则答应灯火总开关与上述设备的开关 组合。
6.2 当下列指示器显现为临界情况时,其标识和指示临界情况所需的显现区域在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 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契合可见性要求:
6.3 当下列信号设备显现为报警/毛病/失效情况时.其标识在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 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契合可见性要求:
6.4 关于M,类车,下列指示器的标识,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关于M,类、类和N类 车,下列指示器的标识,答应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符 合可见性要求:
6.5 关于类车,下列信号设备的标识,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关于M2类、M:,类和N类 车,下列信号设备的标识,答应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 契合可见性要求:
6.6当某一项功用的显现方法既有指示器又有信号设备时,仅需求契合6.2、6.3、6.4或6.5其间一项规则即可。
...本文件依照GB/T 1.1 -2020《规范化作业导则 第1部分:规范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矩》的规则 起草。
本文件替代GB/T 17867 1999《轿车手操作件、指示器及信号设备的方位》,与GB/T 17867 1999比较,除结构调整和修正性改动外,首要技能改变如下:
a)更改了规范的合适运用的规模,增加了 M2类、M:,类、N类车辆有关要求(见第1章,1999年版的第1章);
h)增加了前照灯、前照灯火正告、转向信号指示灯的安置方位要求(见4.4);
j)更改了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安置要求(见4.7,1999年版的4.5);
k)增加了缓速器手操作件(见4.8)、换挡操作件(换挡拨片在外)(见4.9)的安置方位要求;
1)删除了风窗玻璃洗涤器和刮水器操作件括号中手操作的注释.并更改了其安置要求(见 4.10,1999 年版的 4.6);
m)增加了 M2类、M3类和N类车关于焚烧开关操作件安置要求(见4.11);
n)增加了 M2类、M.,类和N类车关于风险正告操作件安置要求(见4.12);
o)增加了昂首显现操作件、全景印象监测操作件、倒车辅佐操作件、全速自适应巡航操作件安置 要求(见 4.13-4.16);
P)更改了操作灯火总开关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见4.17a),1999年版的表门;
s)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操作杆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见4.17d),1999年版的表口;
t)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操作杆时宜防止的二级操作面、更改了操风格窗玻璃洗涤器操作 杆时的优选形式[见4.17e),1999年版的表1];
v)将“车速里程表”更改为“车速表”,并更改了其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1,1999年版的6.1);
w)删除了燃油液面高度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2);
x)增加了燃油油量、动力电池的电量、空气制动储气罐压力指示器显现为临界情况时的显现可见性 要求(见6.2,1999年版的6.3);
y)增加了信号设备显现为报警/毛病/失效情况时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3);
z)删除了蓄电池充电情况、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外表盘或转向柱上)指示器显现可见性的要 求(见1999年版的6.4);
aa)增加了动力蓄电池温度、发动机冷却液温度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增加了 M2类、M3类 和N类车对相应指示器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6.4);
ab)删除了制动器、机油压力等的显现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5);
ac)增加了动力电池的电量、装载倾卸等信号设备的显现可见性要求,增加了 M2类、M3类和N类 车对相应信号设备显现可见性的要求(见6.5);
ad)删除了总信号设备与专用信号设备一起点亮时的可见性要求(见1999年版的6.6)。
本文件修正选用ISO 4040:2009《路途车辆 轿车手操作件、指示器及信号设备的方位》。
本文件与ISO 4040:2009比较,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两个文件之间的结构编号改变对照一览表 见附录A。
本文件与ISO 4040:2009比较,存在较多技能差异,在所触及的条款的外侧页空白方位用笔直单线 (I)进行了标明。这些技能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见附录B。
-将区域1、区域2、区域3在图中的标示修正为编号,并在“标引序号阐明中予以阐明(见图3);
——在术语“可见性的界说中,将对ISO规范的引证更改为对附录C的引证(见3.9);
—将“前照灯火束切换(远光灯、远光灯到近光灯、近光灯)”更改为“前照灯(远光灯,远光灯与近 光灯的切换.近光灯)”,将“转向信号”更改为“转向信号指示灯”(见4.4);
—将“音响正告(喇叭)”更改为“音响(如鸣笛喇叭)”,将“辅佐音响正告”更改为“辅佐音响(如低 速提示音)”(见4.6);
——将“旋转(如钥匙)焚烧开关操作件”更改为“焚烧开关操作件”(见4.11);
-将“近似绕操作件轴线旋转”更改为“近似绕方向盘轴线旋转”,将“方向指示(转向信号)”更改 为“转向信号指示灯,将“光正告(瞬时远光正告)”更改为“瞬时远光正告”(见4.17);
-增加了“方向盘轴线”的图示标示,将“近似绕操作件轴线旋转”更改为“近似绕方向盘轴线);
—将“燃油液面高度”更改为“燃油油量,把发动机油压”更改为“机油压力”,将“驻车制动器”更 改为“驻车制动”,将“远光信号”更改为“前照远光信号灯”,将“转向信号指示灯”更改为“转向 信号灯”,将“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外表盘或转向柱上)”更改为“主动变速器(假设安置在仪 表盘上)”(见6.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或许触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组织不承当辨认专利的职责。
本文件起草单位:我国轿车技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轿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轿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有限公司、泛亚轿车技能中心有限公司、安徽江淮轿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本文件首要起草人:鞠伟男、曹丽娟、赵梦洋、曹勇、孙枝鹏、刘丽萍、张子良、华波、董长青、王甫瑞、 马宏霞、虞春杰、邵学彬、夏卫群、孙锁柱、童荣辉。
本文件规则了轿车操作件安置方位要求、操作杆操作形式要求、多功用操作件功用组合要求、指示 器及信号设备的显.示可见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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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机动车的纵轴平行,穿过方向盘轴线,并处于距驾驶员座椅规划R点两边各50 mm区域内的铅 垂平面。
在外表或其他部件有用容量规模内,用以表征轿车及其部件作业情况的物理特征起伏(如特征值或 数字显现等)的区域。
由车辆制造商设定且车轮处于向前直线方位的规划情况下,与方向盘轮圈上外表相切的平面。
-沿方向盘轮圈外边际向外延伸10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沿方向盘轮圈内边际向内延伸13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过方向盘轴线的两个平面,且两平面与方向盘平面的交线
一沿方向盘轮圈外边际向外延伸10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一沿方向盘轮圈内边际向内延伸130 mm的圆柱面,其轴线与方向盘轴线重合;
当变速器处于最高挡或行进方位(主动变速器),且方向盘在直线行进方位(或处于制造商要求位 置)时,指示器或信号设备处于驾驶员仅用单眼、不用一起用双眼,从第95百分位眼椭圆的一切方位所 能看见的规模内。
注:该设备能以固定或活动方法安装在转向柱或外表板上,其操作区域设置在驾驶员手操控区域内。
4.2 机械操作件安置方位应满意4.3-4.16的要求.虚拟操作件安置方位宜具有可见性、便于操作。
4.3 关于M,类车,4.4〜4.16中所列悉数操作件应安置在驾驶员手操控区域内。关于M2类、M:;类和 N类车,4.4〜4.16中所列操作件应安置在驾驶员佩带安全带时的手操控区域内。
4.6 音响(如鸣笛喇叭)操作件的部分操作区域应安置在区域1或区域2。辅佐音响(如低速提示音)操 纵件可安置在其他处或许可将其操作区域延伸至区域1和区域2以外。
4.7 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应安置在基准平面的右侧。假设空间需求,驻车制动手操作设备也可安置在 基准平面的左边。
4.10 风窗玻璃洗涤器和刮水器操作件可安置在基准平面的恣意一侧。假设区域3有两个或多个操作 杆(除变速杆外),风窗玻璃洗涤器或刮水器应由操作件操作区域内最接近方向盘轮圈的操作杆操作。
4.11 焚烧开关操作件应安置在基准平面右侧。关于M2类、M:,类和N类车,焚烧开关操作件可安置 在基准平面左边,以便从车外操作。
4.12 悉数或部分风险正告操作件应安置在基准平面右侧。关于M2类、M:,类和N类车,风险正告操 纵件可安置在基准平面左边,以便能车外操作.
4.17 安置在转向柱或转向柱邻近的操作杆操作各项功用时(见图4),宜契合下列各项规则: a)当操作灯火总开关时.防止经过操作有或许会误触的二级操作面(如防护罩、洼陷外表等)完成; b)当进行前照灯火束切换(远光灯.、远光灯到近光灯、近光灯)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指 向方向盘轴线,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c)当操作音响(如鸣笛喇叭)操作件时,防止近似平行于方向盘平面、近似绕方向盘轴线旋转,避 免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d)当操风格窗玻璃刮水器时,防止近似平行于或指向方向盘轴线(当洗涤器发动时,刮水器可自 动运转),防止经过操作有或许会误触的二级操作面(如防护罩、洼陷外表等)完成(仅限发动/关 闭);
e)当操风格窗玻璃洗涤器时,指向方向盘轴线或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 面完成;
f)当操作转向信号指示灯操作杆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平面,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g)当操作瞬时远光正告操作杆时,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防止指向方向盘轴线、近似绕方向盘 轴线旋转.防止经过操作二级操作面完成。
5—近似绕方向盘轴线——近似平行于方向盘轴线 —方向指向方向盘轴线(包含操作操作件结尾按钮).
假设灯火总开关选用了 4.17中需求防止的某种操作形式,则答应灯火总开关与上述设备的开关 组合。
6.2 当下列指示器显现为临界情况时,其标识和指示临界情况所需的显现区域在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 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契合可见性要求:
6.3 当下列信号设备显现为报警/毛病/失效情况时.其标识在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 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契合可见性要求:
6.4 关于M,类车,下列指示器的标识,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关于M,类、类和N类 车,下列指示器的标识,答应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符 合可见性要求:
6.5 关于类车,下列信号设备的标识,无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关于M2类、M:,类和N类 车,下列信号设备的标识,答应头部移动时应契合可见性要求。显现区域的其余部分在头部移动时也应 契合可见性要求:
6.6当某一项功用的显现方法既有指示器又有信号设备时,仅需求契合6.2、6.3、6.4或6.5其间一项规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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